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
致全体参加驾驶证相关科目及注意事项公开信
各位学员:
你们好!为了保障你们在进行驾驶证相关考试过程中的正当权利,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123号令)规定,现将各科考试规定及收费标准公式。
考试评判标准:
科目一:
考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。
科目二 科目三 综合通用评判
不合格情形
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评判为不合格:
a)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;
b) 遮挡、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;
c)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;
d)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、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;
e)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;
f)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;
g)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,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;
h)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;
i)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;
j)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;
k)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影响交通安全的;
l) 不按交通信号灯、标志、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;
m)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;
n)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;
o)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;
p)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、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;
q) 因观察、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;
r)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;
s)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;
t) 制动、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;
u)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。
扣10分情形
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:
a)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;
a)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;
b)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;
c)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,不能及时纠正的;
d) 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;
e) 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停车前,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;
f) 转弯时,转、回方向过早、过晚,或者转向角度过大、过小的;
g)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;
h)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;
i)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;
j) 制动不平顺的。
科目二专项评判
一般规定
考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。
倒车入库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不按规定路线、顺序行驶的,不合格;
k) 车身出线的,不合格;
l) 倒库不入的,不合格;
m) 中途停车的,不合格。
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车辆停止后,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,且前后超出50cm的,不合格;
n) 起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,不合格;
o) 车辆停止后,汽车前保险杠定于桩杆线上,且前后不超出50cm的,扣10分;
p) 车辆停止后,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cm以上的,扣10分。
侧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车辆入库停止后,车身出线的,不合格;
q) 中途停车的,不合格;
r) 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的,扣10分。
曲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,不合格;
s) 中途停车的,不合格。
直角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,不合格;
t) 中途停车的,不合格。
科目三专项评判
一般规定
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。
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。
道路驾驶技能
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,不合格;
u)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。
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,不合格;
v)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,不合格;
w) 起步前,未观察内、外后视镜,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x) 启动发动机时,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(驻车挡)的,不合格;
y)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未及时纠正的,不合格;
z)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但能及时纠正的,扣10分;
aa) 发动机启动后,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,扣10分;
ab)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,扣5分;
ac)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,扣5分;
ad) 起步时,加速踏板控制不当,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,扣5分;
ae) 启动发动机前,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、后视镜、检查仪表的,扣5分。
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方向控制不稳,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,不合格;
af)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,不合格;
ag) 不适时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扣10分;
ah)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,扣10分。
加减挡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未按指令平稳加、减挡的,不合格;
ai)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,扣10分。
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变更车道前,未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aj) 变更车道时,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。
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停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ak)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,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,不合格;
al) 停车后,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,不合格;
am) 停车后,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an)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,不合格;
ao) 停车后,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,扣10分;
ap) 停车后,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,扣10分;
aq)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,扣10分;
ar)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,扣5分。
直行通过路口、路口左转弯、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,不合格;
as) 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转弯通过路口时,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at)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,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,不合格;
au) 左转通过路口时,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,扣10分。
通过人行横道线、学校区域、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,不合格;
av) 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aw)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,不合格。
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,不减速靠右行驶,或未与其他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,不合格;
ax)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,不合格;
ay)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,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,不合格。
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超车前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az)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,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;
ba) 超车时,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,不合格;
bb)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,不合格;
bc) 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,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;
bd)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,不合格;
be)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,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,扣10分。
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,不合格;
bf)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,不合格;
bg) 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,不合格;
bh) 掉头时,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,扣10分。
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:
a)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,不合格;
bi)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
bj) 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,不合格;
bk)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,不合格;
bl)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
bm)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,不合格;
bn) 在有路灯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
bo)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,不合格;
bp) 进入无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,扣5分。
收费标准:
科目一考试:60元/人/次 科目二考试:240元/人/次 科目三考试:130元/人/次
驾驶证工本费:10元/本 每人考试当天2次考试机会
我们严正声明:
除物价部门批准的考试费用之外,我们坚决不收取其他额外的费用,也不允许任何民警及工作人员,教练员收取。考试期间不存在“过关费”“打点费”“保过费”希望广大学员抵制各科目乱收费现象,并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,如有发现我们将严厉查处。
投诉电话:029-84168836 13992899097